2014年12月10日下午,由法学院仲裁与争议解决研究中心与中澳法律推广协会组成的『《<动物保护法>草案》联合研究小组』代表拜访了民政总署,并向民政总署提交了题为《关于<动物保护法>草案之可能问题、意见和建议》报告。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主席黄有力先生、管理委员会委员吴秀虹小姐以及法律及公证办公室高级技术员甄绮莲小姐等接见了联合研究小组。
拜访期间,黄有力主席与联合研究小组代表们就《<动物保护法>草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联合研究小组代表报告了『动保法』主要涉及的争议纠纷和未决问题,包括贫富差异可能冲突纠纷但未有专门应对措施、传统与现代价值观的可能冲突而未有专门措施、未明确应对青少年违法和网络化时代动物保护新问题、未区分宠物和经济动物而蕴含的可能冲突争议、对宠物的特殊法律保护缺乏明定规则、对经济动物的运输、仓储、进口的可能冲突问题未有应对措施等七个方面的内容。
民政总署对联合研究小组的开拓创新、积极思考表示赞许,并对小组积极提交立法评估给予民政总署表示热烈的欢迎。
是次仲裁与争议解决研究中心与中澳法律推广协会『《<动物保护法>草案》联合研究小组』由仲裁与争议解决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谢耿亮助理教授领衔,法学院学生何坤涛、研究生孔阳璐和研究生梁靖妍等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