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三地债法名家出席十字门法学论坛

2016/11/08

11月4日周五晚,台湾大学学务长暨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陈聪富特聘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韩世远教授和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陈磊教授共同出席由法学院主办、澳门基金会和澳门科技大学基金会赞助的2016-2017学年第一场主题为“国际商事合同法的解释:统一与多元”的十字门法学论坛。

十字门法学论坛为面向本澳、内地、香港、台湾等大中华区和全球的法律、立法与公共政策的专题研讨会。陈聪富教授迺台湾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哈佛大学法律硕士和纽约大学法学博士,多次获得台湾大学教学优良奖、教学杰出奖、第一届优良导师奖及“教育部”第一届优良大专院校优良师铎奖,并为台湾民法基金会董事及台湾法学会常务理事,其本次为论坛提交《联合国国际商品买卖公约之出卖人义务与违约责任——与台湾法之比较研究》的论文并作主题报告。韩世远教授乃吉林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兼任清华大学欧洲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理事、Associate Member of 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Comparative Law (since 2007) ,Member of CISG Advisory Council (since 2010),其为本次论坛提交《CISG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中的适用》并作主题报告。陈磊教授乃华东政法大学学士、伦敦大学学士、亚伯丁大学法学硕士、斯坦伦布什大学法学博士、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博士后,并为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国际比较法学院会员、美国比较法协会会员、欧洲法律学院高级会员,其为本次论坛作《根本违约与情势变更:CISG与中国合同法之比较视野》的主题报告。三位报告人围绕着当今国际范围内最重要的国际统一私法公约的解释和适用,从比较法的角度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解读。

陈聪富教授并于11月4日上午为法学院师生作《论过失侵害利益之侵权责任:区别权利侵害与利益侵害的困境与突破》的专题讲座;韩世远教授并于11月4日下午为法学院师生作《合同法基本原则:功能、结构与应用》的专题讲座。方泉执行副院长出席讲座,并分别向陈聪富教授、韩世远教授曾送科大讲座纪念品。

是次十字门法学论坛及两次讲座分别从国际商事合同法、侵权法和内国合同法三个角度阐释了当今债法发展中的热点问题,深获法学院师生欢迎,每场均有上百名师生出席,现场气氛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