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7日上午10时,由澳门法务局和我院联合主办的,高等院校专题讲座系列『宪法与基本法』专题讲座在澳门科技大学N座图书馆大N316演讲厅举行。澳门法务局法律推广厅罗静萍厅长、法学院研究生课程主任易在成副教授出席本次活动。本次讲座的主讲人为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朱世海副教授。
法务局罗静萍厅长(中)与朱世海副教授(左)、易在成副教授(右)合影
朱世海在讲座中指出,虽然根据基本法的有关规定,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政治体制以及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也不同于中国内地,但这并不意味著宪法规范都不在特别行政区实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特别行政区也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基本法不是特别行政区的“宪法”或“小宪法”,故不具有创造主权的功能,宪法中关于国家主权及主权标志、中央宪制机关的规范无疑适用于特别行政区。否则,基本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国公民”、“国旗”、“国徽”等都失去存在的根本法依据,近乎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宪法与基本法』专题讲座
为加强讲座的效果,及增加学生的参与度和互动,讲座后在大学C309举行了『国是茶聊』小型讨论会,通过自由讨论的方式,在导师的指导下探讨大家关心的内容,就法律问题各抒己见,交流不同想法。
『国是茶聊』小型讨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