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成为“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首届十六家理事成员

2017/06/08

6月1日至2日,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内地、香港及澳门共16家中国法学教育领军院校的校领导、法学院负责人、港澳台/内地事务负责人、专家学者等计80余人参加此次盛会。庞川副校长、法学院执行副院长方泉教授、法学院毕经纬助理教授应邀代表我校出席是次大会。

法学院执行副院长方泉教授(左)和毕经纬助理教授(右)应邀出席大会

联盟的成立旨在促进三地法学教育领军院校间的交流与合作。联盟将秉承“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育人理念,以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为目标,通过知识教育与实践教育的有机融合,致力于为国家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且具有国际视野的法治人才。

6月2日上午召开的联盟成立大会由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致开幕词。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张荣顺副主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法律司奚俊坚副司长、教育部港澳台办公室刘锦主任等嘉宾先后致辞。大会通过《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章程》。

在随后举行的联盟首届论坛上,参会代表围绕内地与港澳法学理论、人才培养机制构建、联盟合作机制构建等主题展开了深入且热烈的讨论,并达成了广泛的共识。方泉教授担任主论坛“知识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环节评议人,她指出,三地法学教育各有特色,这是交流互通的前提和基础;在发挥好特色的同时,可以通过联盟这个好的平台为其他两地贡献知识智慧与实践经验。论坛结束后,与会者应邀前往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考察,并与证据科学研究院的领导及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交流。

法学院执行副院长方泉教授(右二)主论坛环节评议人

除我校外,首届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十六家理事成员还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深圳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树仁大学、澳门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