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方案)
必修科目
犯罪學原理 (3學分)
本科目講授犯罪現象及犯罪原因,探討預防犯罪的刑事司法和綜合對策,並且系統介紹犯罪學的各個學派及其主要理論學說。
比較刑事司法(3學分)
本科目講授和討論世界各主要國家的刑事司法制度,包括其歷史和類型、制度結構、法律基礎、職能、特點、演變或發展趨勢,分析中外刑事司法改革面臨的問題和挑戰,以及探討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和路徑。
研究方法 (3學分)
本科目將對刑事司法研究方法作全面系統的介紹,圍繞研究方法的原理和步驟,從方法論、研究方式和具體研究方法技術三個層次展開,闡釋資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的各種方法及其應用,使得學生能夠掌握研究方法並能夠撰寫研究計劃書。
選修科目
刑法學 (3學分)
本科目講授刑法學的基礎理論、犯罪論、刑罰論與刑法各論的重要罪名。基礎理論部分講授刑法的屬性和刑法的基本原則。犯罪論部分講授不同犯罪論體系中的犯罪成立理論。刑罰論部分講授犯罪的法律後果理論、刑罰體系與刑罰量刑等具體刑罰制度。刑法各論部分重在講授侵犯人身、財產和經濟法益的重點罪名。
刑事訴訟法學 (3學分)
本科目講授刑事訴訟法的基本範疇、基本原則、訴訟結構等基礎理論,包括刑事偵查、監察、起訴、審判與刑事執行等主要的刑事程序法制度,以及以證據規則為中心的刑事證據法理論,重在從比較法視角并結合中國刑事訴訟改革實踐中的重要制度,講授刑事訴訟法理論。
刑事政策學 (3學分)
本科目講授刑事政策的發展沿革、主流理論及相關司法制度。介紹刑事政策的概念、原則、內容、制定與執行,分析刑事政策與刑事立法、司法及犯罪預防的關係,比較分析西方主要國家及中國刑事政策的歷史演變與發展趨勢。
警察學 (3學分)
本科目講授和討論警察學的重要理論和實務專題,包括警察的職能和任務、警察權及其控制、有關警察工作的法律法規、警察制度的發展歷史、主要國家警察制度的比較、警察部門內部管理、警察部門與司法機關的關係、警察機構對公共治安的管理、交通警務管理、突發事件處理、社區警務、警察的招聘和訓練等等。
偵查學 (3學分)
本科目講授刑事偵查的基礎理論、法律制度和司法實務。介紹刑事偵查的概念、原則、偵查主體、偵查技術、措施及方法,分析偵查行為與犯罪行為之間的對策性關係。
刑事證據學( 3學分)
本科目講授和討論刑事證據的理論基礎、法律法規和實務問題,介紹刑事證據學的體系和學說,講解有關刑事證據的法律和法規,分析各種刑事證據的主要類型和收集、固定、保全、使用各類證據的方法和問題。本科目還將介紹中國刑事證據立法的研究和發展成果,以及外國刑事證據立法的現狀和重要規定。
監獄學 (3學分)
本科目講授監獄管理及囚犯矯正的发展沿革、主流理論及相关司法制度。介紹行刑制度、監獄、囚犯的分類和管理、監獄內的矯正措施及社區矯正等,比較分析當代各国監獄管理及囚犯矯正的历史演变及发展趋势。
犯罪心理學 (3學分)
本科目講授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之心理结构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相關对策。其主要内容包括关于犯罪心理形成与行为发生原因的理论学说,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与行为特点以及犯罪心理的预测与预防等。
犯罪被害人學(3學分)
本科目講授犯罪被害人學的產生和發展歷史、被害率的統計和意義、犯罪被害人的特徵、被害人與犯罪人的關係、被害人在刑事司法中的地位和作用、對被害人的保護和服務、對被害人的賠償、被害的預防等等。本科目還將介紹中外被害人學研究的成果和趨勢,以及被害人學研究對立法和刑事司法的影響。
國際刑法 (3學分)
本科目講授和討論國際刑事法院及特設刑事法庭的法律和實踐,包括國際刑法的理論基礎及其在發展和適用中面臨的實踐問題、國際刑事法院和特設刑事法庭的法律框架、所受理的案件及代表性的司法裁決,以及國際刑事司法的程序問題。
國際犯罪與跨國犯罪 (3學分)
本科目講授國際犯罪與跨國犯罪的現狀、分類和發展趨勢,包括國際刑法與國際犯罪的核心概念、體系及原則,恐怖主義犯罪、毒品犯罪、金融犯罪、有組織犯罪和相關國際公約的法律框架,以及國際刑事司法合作制度的相關內容。
專題(一)(3學分)
本科目講授和討論犯罪學中若干具有重要理论和實踐意義的專題,包括但不限于暴力犯罪、財產犯罪、性犯罪、网络犯罪、青少年犯罪、职务犯罪的现实狀況、犯罪原因和预防对策等,介紹中外犯罪學有關研究成果和理论發展趨勢,並且運用犯罪學理論討論有效的犯罪控制的綜合方法。
專題(二)(3學分)
本科目講授和討論刑事司法制度中若干有重要理論和實踐意義的專題,包括但不限於刑事司法制度原理、審判模式、自由裁量權等基礎理論,以及刑事偵查、公訴與自訴、刑事審判以及刑事司法中的控辯審職權關係、被告人權利保障、辯護制度等具體制度。
論文及其他項目
讀書報告 (2學分)
刑事司法碩士生在中期學習評核時,必須提交2篇法律文獻讀書報告。每篇讀書報告不少於3,000字。
學術專題項目 (3學分)
刑事司法碩士生在學期間,須至少參與學院認可的學術活動3次,並且提交關於該次學術活動的書面報告。每篇學術活動報告不少於2000字。
實習 (2學分)
刑事司法碩士生需在課程結束後完成120學時的實習活動。實習地點為政府機關、司法系統、律師事務所或其他與法律相關的機構。學生受指導老師和實習機構的共同指導和監督。
論文 (8學分)
學生在導師指導下,按照大學的研究生修讀指引,撰寫碩士學位論文並進行論文答辯。論文不少於2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