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方案)
必修科目
犯罪学原理 (3学分)
本科目讲授犯罪现象及犯罪原因,探讨预防犯罪的刑事司法和综合对策,并且系统介绍犯罪学的各个学派及其主要理论学说。
比较刑事司法(3学分)
本科目讲授和讨论世界各主要国家的刑事司法制度,包括其历史和类型、制度结构、法律基础、职能、特点、演变或发展趋势,分析中外刑事司法改革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以及探讨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和路径。
研究方法 (3学分)
本科目将对刑事司法研究方法作全面系统的介绍,围绕研究方法的原理和步骤,从方法论、研究方式和具体研究方法技术三个层次展开,阐释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的各种方法及其应用,使得学生能够掌握研究方法并能够撰写研究计划书。
选修科目
刑法学 (3学分)
本科目讲授刑法学的基础理论、犯罪论、刑罚论与刑法各论的重要罪名。基础理论部分讲授刑法的属性和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论部分讲授不同犯罪论体系中的犯罪成立理论。刑罚论部分讲授犯罪的法律后果理论、刑罚体系与刑罚量刑等具体刑罚制度。刑法各论部分重在讲授侵犯人身、财产和经济法益的重点罪名。
刑事诉讼法学 (3学分)
本科目讲授刑事诉讼法的基本范畴、基本原则、诉讼结构等基础理论,包括刑事侦查、监察、起诉、审判与刑事执行等主要的刑事程序法制度,以及以证据规则为中心的刑事证据法理论,重在从比较法视角并结合中国刑事诉讼改革实践中的重要制度,讲授刑事诉讼法理论。
刑事政策学 (3学分)
本科目讲授刑事政策的发展沿革、主流理论及相关司法制度。介绍刑事政策的概念、原则、内容、制定与执行,分析刑事政策与刑事立法、司法及犯罪预防的关系,比较分析西方主要国家及中国刑事政策的历史演变与发展趋势。
警察学 (3学分)
本科目讲授和讨论警察学的重要理论和实务专题,包括警察的职能和任务、警察权及其控制、有关警察工作的法律法规、警察制度的发展历史、主要国家警察制度的比较、警察部门内部管理、警察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关系、警察机构对公共治安的管理、交通警务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社区警务、警察的招聘和训练等等。
侦查学 (3学分)
本科目讲授刑事侦查的基础理论、法律制度和司法实务。介绍刑事侦查的概念、原则、侦查主体、侦查技术、措施及方法,分析侦查行为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对策性关系。
刑事证据学( 3学分)
本科目讲授和讨论刑事证据的理论基础、法律法规和实务问题,介绍刑事证据学的体系和学说,讲解有关刑事证据的法律和法规,分析各种刑事证据的主要类型和收集、固定、保全、使用各类证据的方法和问题。本科目还将介绍中国刑事证据立法的研究和发展成果,以及外国刑事证据立法的现状和重要规定。
监狱学 (3学分)
本科目讲授监狱管理及囚犯矫正的发展沿革、主流理论及相关司法制度。介绍行刑制度、监狱、囚犯的分类和管理、监狱内的矫正措施及社区矫正等,比较分析当代各国监狱管理及囚犯矫正的历史演变及发展趋势。
犯罪心理学 (3学分)
本科目讲授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之心理结构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相关对策。其主要内容包括关于犯罪心理形成与行为发生原因的理论学说,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与行为特点以及犯罪心理的预测与预防等。
犯罪被害人学(3学分)
本科目讲授犯罪被害人学的产生和发展历史、被害率的统计和意义、犯罪被害人的特征、被害人与犯罪人的关系、被害人在刑事司法中的地位和作用、对被害人的保护和服务、对被害人的赔偿、被害的预防等等。本科目还将介绍中外被害人学研究的成果和趋势,以及被害人学研究对立法和刑事司法的影响。
国际刑法 (3学分)
本科目讲授和讨论国际刑事法院及特设刑事法庭的法律和实践,包括国际刑法的理论基础及其在发展和适用中面临的实践问题、国际刑事法院和特设刑事法庭的法律框架、所受理的案件及代表性的司法裁决,以及国际刑事司法的程序问题。
国际犯罪与跨国犯罪 (3学分)
本科目讲授国际犯罪与跨国犯罪的现状、分类和发展趋势,包括国际刑法与国际犯罪的核心概念、体系及原则,恐怖主义犯罪、毒品犯罪、金融犯罪、有组织犯罪和相关国际公约的法律框架,以及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制度的相关内容。
专题(一)(3学分)
本科目讲授和讨论犯罪学中若干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的专题,包括但不限于暴力犯罪、财产犯罪、性犯罪、网络犯罪、青少年犯罪、职务犯罪的现实状况、犯罪原因和预防对策等,介绍中外犯罪学有关研究成果和理论发展趋势,并且运用犯罪学理论讨论有效的犯罪控制的综合方法。
专题(二)(3学分)
本科目讲授和讨论刑事司法制度中若干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的专题,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司法制度原理、审判模式、自由裁量权等基础理论,以及刑事侦查、公诉与自诉、刑事审判以及刑事司法中的控辩审职权关系、被告人权利保障、辩护制度等具体制度。
论文及其他项目
读书报告 (2学分)
刑事司法硕士生在中期学习评核时,必须提交2篇法律文献读书报告。每篇读书报告不少于3,000字。
学术专题项目 (3学分)
刑事司法硕士生在学期间,须至少参与学院认可的学术活动3次,并且提交关于该次学术活动的书面报告。每篇学术活动报告不少于2000字。
实习 (2学分)
刑事司法硕士生需在课程结束后完成120学时的实习活动。实习地点为政府机关、司法系统、律师事务所或其他与法律相关的机构。学生受指导老师和实习机构的共同指导和监督。
论文 (8学分)
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按照大学的研究生修读指引,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论文不少于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