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博士

课程简介

  • 课程期限

    本课程正常修业期限为3,最长修业期限为6年。

  • 授课方式

    面授课程

  • 授课语言

    中文/英文

  • 学术领域 / 知识范畴

    法学

  • 课程介绍

    招生对象:具有硕士学位,修读法学、法律或相关专业


学习计划

表(一): 必修科目(9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DLLZ11

法哲学

3

DLLZ18

法学方法论

3

DLLZ19

法学经典研读

3

表(二): 专业范畴必修科目(6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法学理论专业范畴

DLLA11

法学理论专题(一)

3

DLLA12

法学理论专题(二)

3

法律史专业范畴 

DLLB11

法律史专题(一)

3

DLLB12

法律史专题(二)

3

宪法与行政法专业范畴

DLLC11

宪法与行政法专题(一)

3

DLLC12

宪法与行政法专题(二)

3

民商法专业范畴

DLLD11

民商法专题(一)

3

DLLD12

民商法专题(二)

3

刑法专业范畴

DLLF11

刑法专题(一)

3

DLLF12

刑法专题(二)

3

业范畴

DLLG11

经济法专题(一)

3

DLLG12

经济法专题(二)

3

际法业范畴

DLLH11

国际法专题(一)

3

DLLH12

国际法专题(二)

3

诉讼法学业范畴

DLLI11

诉讼法学专题(一)

3

DLLI12

诉讼法学专题(二)

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范畴

DLLJ1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题(一)

3

DLLJ1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题(二)

3

表(三): 选修科目(4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DLLE11

比较法

2

DLLE14

法学前沿

2

DLLE15

法律与人文社会科学

2

表(四): 其他必修科目(18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DLLZ14

读书报告

3

DLLZ15

公开发表论文

6

DLLZ16

学术活动参与

3

DLLZ17

学年论文

6

表(五): 学位论文(10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DLLZ10

论文

10


科目简介


表一、通修必修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种类

1

法哲学

3

45

必修

2

法学方法论

3

45

必修

3

法学经典研读

3

45

必修

法哲学  (3学分)

本课程旨在培养学生之法学世界观、法学思维以及提高学生法学研究水平和法律论证能力,使学生获得广阔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本课程包括以下内容:正义论、规范论、价值论、方法论、司法论等。

法学方法论(3学分)

本科目旨在培养学生习得法律适用的方法,尤其侧重培养学生学会运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及目的解释等法律解释的基本方法。与此同时,培养学生学会运用类推适用、反面推论、目的性限缩及扩张等方法对法律漏洞予以填补。在此基础之上,使学生能构建起一套法学方法论的体系。

法学经典读 (3学分)

本科目旨在引导学生对法学经典著作进行深入研读,开展以研读、解析、批判、传承、创新为基础的经典教育,提倡精思、感悟、思辨、批判、探究的学习方式。课程内容包括:中外古典、近/现代及当代的法学经典研读;对法学研究有重大影响或参考价值之相关学科学术经典研读。由此培养学生对于经典学术的原典阅读能力、分析能力与批判能力,以更好地满足专业研究需要。

表二、通修选修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种类

1

比较法

2

30

选修

2

法学前沿

2

30

选修

3

法律与人文社会科学

2

30

选修

比较法学  (2学分)
本课程主要目的是使学生能对比较法学本身的方法和理论,对世界主要法律体系及法律传统的形成、流变与影响,以及对在法律历史、法律理论和部门法研究中比较法学方法和理论的应用有更深入的研习和理解。课程主要内容包括:比较法学研究的发展历史和现状、比较法学的方法尤其是功能主义比较法和法律文化比较;世界主要法律体系(主要指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法律文化、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在宏观和微观层面的同异比较。

法学前沿(2学分)
本科目旨在通过专题讲授的形式,使学生能理解公法领域、私法领域、国际法领域等领域内的,具有讨论性的、开创性的前沿理论,以培养博士生开创性及前瞻性思维。

法律与人文社会科学2学分)
本科目旨在引导和培养法学博士研究生于经典的法学方法论、比较法学、法哲学的视野之外,从新兴的法律交叉学科角度,选择进行法律与历史、法律与文学、法律与宗教、法律与批判理论、法律与经济学、法律与社会学、法律与人类学或法律与政治学等跨学科研究,以更好满足专业研究需要。

表三、专业必修

法学理论: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种类

1

法学理论专题(一)

3

45

必修

2

法学理论专题(二)

3

45

必修

法律史: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种类

1

法律史专题(一)

3

45

必修

2

法律史专题(二)

3

45

必修

宪法与行政法: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种类

1

宪法与行政法专题(一)

3

45

必修

2

宪法与行政法专题(二)

3

45

必修

民商法: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种类

1

民商法专题(一)

3

45

必修

2

民商法专题(二)

3

45

必修

刑法: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种类

1

刑法专题(一)

3

45

必修

2

刑法专题(二)

3

45

必修

经济法: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种类

1

经济法专题(一)

3

45

必修

2

经济法专题(二)

3

45

必修

国际法: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种类

1

国际法专题(一)

3

45

必修

2

国际法专题(二)

3

45

必修

诉讼法学: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种类

1

诉讼法学专题(一)

3

45

必修

2

诉讼法学专题(二)

3

45

必修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种类

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题(一)

3

45

必修

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题(二)

3

45

必修

法学理论专题(一)(3学分)

本专题课程将结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养计划,以该领域的前沿理论为授课内容。以老师讲解、指导阅读、讨论和论文写作等方式完成。

法学理论专题(二)(3学分)

本专题课程将结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养计划,以该领域的研究重点为授课内容。以老师讲解、指导阅读、讨论和论文写作等方式完成。 

法律史专题(一)(3学分)

本专题课程将结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养计划,以该领域的前沿理论为授课内容。以老师讲解、指导阅读、讨论和论文写作等方式完成。

法律史专题(二)(3学分)

本专题课程将结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养计划,以该领域的研究重点为授课内容。以老师讲解、指导阅读、讨论和论文写作等方式完成。 

宪法与行政法专题(一)(3学分)

本专题课程将结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养计划,以该领域的前沿理论为授课内容。以老师讲解、指导阅读、讨论和论文写作等方式完成。

宪法与行政法专题(二)(3学分)

本专题课程将结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养计划,以该领域的研究重点为授课内容。以老师讲解、指导阅读、讨论和论文写作等方式完成。

民商法专题(一)(3学分)

本专题课程将结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养计划,以该领域的前沿理论为授课内容。以老师讲解、指导阅读、讨论和论文写作等方式完成。

民商法专题(二)(3学分)

本专题课程将结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养计划,以该领域的研究重点为授课内容。以老师讲解、指导阅读、讨论和论文写作等方式完成。

刑法专题(一)(3学分)

本专题课程将结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养计划,以该领域的前沿理论为授课内容。以老师讲解、指导阅读、讨论和论文写作等方式完成。

刑法专题(二)(3学分)

本专题课程将结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养计划,以该领域的研究重点为授课内容。以老师讲解、指导阅读、讨论和论文写作等方式完成。

经济法专题(一)(3学分)

本专题课程将结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养计划,以该领域的前沿理论为授课内容。以老师讲解、指导阅读、讨论和论文写作等方式完成。 

经济法专题(二)(3学分)

本专题课程将结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养计划,以该领域的研究重点为授课内容。以老师讲解、指导阅读、讨论和论文写作等方式完成。

国际法专题(一)(3学分)

本专题课程将结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养计划,以该领域的前沿理论为授课内容。以老师讲解、指导阅读、讨论和论文写作等方式完成。

国际法专题(二)(3学分)

本专题课程将结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养计划,以该领域的研究重点为授课内容。以老师讲解、指导阅读、讨论和论文写作等方式完成。

诉讼法学专题(一)(3学分)

本专题课程将结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养计划,以该领域的前沿理论为授课内容。以老师讲解、指导阅读、讨论和论文写作等方式完成。

诉讼法学专题(二)(3学分)

本专题课程将结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养计划,以该领域的研究重点为授课内容。以老师讲解、指导阅读、讨论和论文写作等方式完成。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题(一)(3学分)

本专题课程将结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养计划,以该领域的前沿理论为授课内容。以老师讲解、指导阅读、讨论和论文写作等方式完成。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题(二)(3学分)

本专题课程将结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培养计划,以该领域的研究重点为授课内容。以老师讲解、指导阅读、讨论和论文写作等方式完成。

表(四): 其他必修科目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种类

DLLZ14

读书报告

3

必修

DLLZ15

公开发表论文

6

必修

DLLZ16

学术活动参与

3

必修

DLLZ17

学年论文

6

必修

读书报告(3学分)

须完成至少3篇法律文献读书报告,每篇读书报告不少于5000字。成绩评定以百分制方式表示。

公开发表论文(6学分)

法学博士生在读期间,须在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核心)、CSSCI(含扩展版和集刊)、SSCISCIESCIAHCITSSCI发表至少1篇法学学术论文。以澳门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并且是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如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该生的指导老师)发表的论文可纳入统计范围。(适用于2023-2024学年及之后入学的学生)

原则上以在具有国际书号或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至少2 篇以澳门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法学学术论文,每篇不少于5000字。成绩评定以通过/不通过方式表示。(适用于2022-2023学年及之前入学的学生)

学术活动参与(3学分)

须至少参与学院主办的学术活动6 次,并且提交关于该次学术活动的书面报告,每篇学术活动报告不少于2000字。成绩评定以通过/不通过方式表示。

学年论文(6学分)

须完成2篇学年论文,每篇字数不少于5000字,成绩评定以百分制方式表示。

学习要求

1. 修读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科目,其分配如下:表(一)的必修科目佔9学分;表(二)的已选专业范畴的必修科目佔6学分;表(三)的选修科目佔4学分;表(四)的其他必修科目佔18学分;表(五)的学位论文佔10学分,共计47学分。 2. 学生的各科成绩根据课堂讨论、专题报告和考试等综合评定。 3. 学生在修读完授课科目并取得学分后,需撰写开题报告并完成开题答辩。完成开题答辩后,方可继续博士论文的研究和写作。 4. 撰写一篇符合学校要求且字数不少于10万字的博士原创论文,博士学位论文必须通过评审及论文答辩。

学习时间

1. 科目修读时间为18个月,论文写作时间为24个月。 2. 课程一般安排于星期一至五晚上19:00-22:00。

毕业资格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发博士学位: 1. 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内完成及通过学习计划的要求,各科目成绩(不含学位论文成绩)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 2. 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 3. 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 * 2017/2018学年前入学之学生,毕业资格请参照入学当年之规定。 备注: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按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所载为准。